野犬和胡狼哪个厉害?
“以人类的体能”这个前提条件没变的情况下,还是老样子,长一点: 人类能拿得起枪时,单兵作战能力达到顶峰(注意不是绝对值最大,而是相对值)。在这之前,随着人体发育成熟,人的体能和反应速度都达到了一个高峰。所以这时的步兵是当时最可怕的单兵武器。 但是人永远没有可能像灵长类动物一样灵活自如地使用工具——特别是重工具(大于5公斤的重型武器)。
有工具的时候,人(特别是男性)在单挑格斗中处于相对弱势——除非对方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而群殴的时候,人力众具有天然优势。 因此有了工具之后,人(特别是雄性)为了争夺交配权不得不结成团队,这就是部落起源。而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生存资源也会形成更大的集团,于是就有了国家、部落联盟等等组织形式。
进入文明社会后,虽然由于工具的普及使个人能力得到强化(比如冷兵器时代骑兵的个人战斗力远胜披甲重剑手),但是集团战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单个士兵的单兵装备越来越复杂、体积越来越大、重量也越来越沉。于是人在单兵竞技时不如灵长类动物了,但是却可以在团队协作下超越其他动物。 而到了近代以后,火器普及导致了集团战力的下降,同时轻武器的普及使得单兵素质大幅度提升,人又回到了接近灵长类的单体战力顶峰期(注意这里只说了近现代,并不是什么“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的萌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进行”…之类扯淡的时代)。
总之就是一句话:因为人有工具这一先天天赋,所以他可以靠协作弥补体力上的不足;而野兽是不能依靠协作来提升体力的(其实也不能叫体力,应该说是“进攻力”“防御力”等等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