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安乐死人能用吗?
以前用过,现在不给用了,因为规定要更严格了。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没有动物死亡证明一说的文件或规定(有也违法);
其次所谓的“安乐死”其实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动物采取的措施是不同的,不可能千篇一律;
最后“安乐死”的本意是患者无痛苦地死亡,而并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人畜无害、无病无痛地死掉。 我接触的大部分“安乐死”的情况是这样的:某病人到了生命的末期,由于种种原因(如家人不准备继续治疗,经济原因等)不想再继续治疗了,我们采取相关的措施使病人的情况逐渐恶化,最终因无法忍受痛苦而死亡,这个过程和病人刚开始得病的时候状态相差不大,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我认为这样的“安乐死”没什么不可以的。
有些情况下的“安乐死”就和我们平时认为的不太一样了,比如某个肿瘤的病人,经过多次抗肿瘤治疗,身体已经极其虚弱,肿瘤虽然控制了,但是病人可能因为无法承受再次手术的痛苦或者对治疗丧失信息希望而要求“安乐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能帮助他们实现生前的愿望,我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还有极小的一部分人(大概不到1%)可能会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而要求“安乐死”——这种人一般都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并且病情已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对于这类病人我们通常会给予必要的检查以确定是否有实施“安乐死”的必要,同时也会做好家属的工作,取得患者的信任后方可实施这些项目。
总之,“安乐死”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可怕,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崇高和神圣,它只不过是一种治疗的方式罢了——这种治疗方法有用,但没有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让人痛心的案例。 如果有一天我患了绝症,我希望我的病能让我无痛苦地死去。但如果我的病不能让我如此幸运,我也不想因为那些庸医的误判使我含恨而终……到那时,我宁愿做一只自由快乐的猪,也不愿做一只任人宰割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