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被盗能立案吗?
可以立案,但是立了案不代表一定会侦破。 曾经办理过一次宠物狗被盗的案件,涉案价值20余万元(十只名犬),嫌疑人系两名未成年人。 案发地点在城区一大型商场内,商场内部的监控录像显示,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先后进入超市,分别提携两只名犬离开。后公安机关调查得知,该两名未成年人系网吧网瘾少年,作案时系无业状态。
案件移送起诉至法院后,我院以盗窃罪判处两名未成年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在审理过程中,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被害人的代理人在庭上出示了一份由受害人本人手写的谅解书。
经法庭询问,代理人当庭陈述:“受害人(被害人)因为心理创伤,现在不想见到任何人,也不愿接受任何人的安慰,所以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原来,被害人是一位爱狗人士,因长期独自居住,爱犬给予了他极大的精神抚慰。但谁曾想,自己的爱犬居然被两个未成年人从自家小区偷走,并转手倒卖给一位不知情的买家。
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致电受害人家属,关心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并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侦查机关依法制作的现场勘查材料向受害人及其家属宣读。
最后,受害人基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并且考虑到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予以谅解。